东莞XX有限公司注销公司时,申报企业所得税,提示2021季度企业所得税未申报,不能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,可是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已经申报完,第二季度、第三、第四季度还没到时间,也找不到地方申报这个。
尊敬的纳税人(扣缴义务人、缴费人)您好!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,现答复如下: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“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。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2、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,或者终止经营活动,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,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。
3、企业依法清算时,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。” 建议您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纳税申报。
4、如果网上找不到地方申报,建议去约号去税局门前填表进行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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